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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并建设长寿区葛兰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项目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3〕9号

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长寿区葛兰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有关内容的请示》(长发改文〔2012〕353号)收悉。2009年3月,我委以渝发改环〔2009〕301号文件批复了葛兰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1800吨,配套管网6.78公里。2010年8月,我委以渝发改环〔2010〕101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的概算批复,总投资1635万元。其后,我委安排了该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1373万元。
鉴于葛兰镇是长寿区的重点中心镇和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污水产生量快速增加,原批准的建设规模已不能满足需求;再加上葛兰镇着力打造工业产业,还需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为整合资源、节约投资、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益,经研究,同意合并建设葛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按4000吨/日控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不得少于6.78公里,项目法人调整为重庆市长寿区街镇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确保国债资金使用安全,葛兰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垃圾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请你委对该项目的进水水质、处理工艺等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比选和论证,落实工业污水收费机制,督促项目法人做好运行管理工作。合并后的葛兰镇污水处理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373万元,其余由你区自筹解决。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请你委据此完善葛兰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可研报告和投资概算审批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于2013年内建成投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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