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50N/2013-417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3-01-07 [ 发布日期 ] 2013-01-07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3〕3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资文﹝2012﹞60号)收悉。鉴于涪陵区、长寿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垃圾产生量快速增加,原有垃圾填埋场库容已接近饱和。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要求,经研究,同意开展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同时编制发电项目申请报告报送我委核准。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编:401121    电话:023-67575000

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25    易地扶贫搬迁咨询电话:023-67575148    虚拟货币“挖矿”投诉举报电话:023-67575292

渝ICP备08000498号-10    网站识别码:5000000043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