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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寿经开区新材料新能源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2〕1934号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长寿经开区新材料新能源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文〔2012〕341号)收悉。为推动长寿经开区循环化改造,促进节能减排,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关于重庆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方案》(财建〔2012〕776号),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长寿经开区新材料新能源区余热余压余气综合利用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长寿经开发区新材料新能源片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管廊12.62公里;蒸汽供热管道工程5.3公里,其中:中压蒸汽管道2.8公里,低压蒸汽管道2.5公里及配套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20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9万元,基本预备费6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72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建设期限:2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在下阶段设计工作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机构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完善有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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