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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沿溪镇外桐槽高切坡防护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2〕1901号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使用三期高切坡治理结存资金归垫沿溪镇外桐槽高切坡防护工程的请示》(石发改〔2012〕221号)收悉。鉴于该工程已完工,且高切坡防治技术方案已经市移民局审批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已由财政、审计部门审核,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68)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关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建〔2010〕501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决算审查机构的意见,经研究,现就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竣工财务审计决算意见。
二、工程治理总投资概算75.2万元。资金来源在你县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结余资金安排。
三、招标核准:施工单位的选择按三期既有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接批复后,请抓紧完善相关手续,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拨付剩余工程款和兑付农民工资,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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