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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委托开展石柱县杨东河(渡口)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工作的函

渝发改能函〔2012〕542号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我委收悉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杨东河(渡口)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的请示》(利杨电〔2012〕26号)。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通知》(渝发改能〔2011〕1546号)的规定,经研究,由我委会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及有关单位组织杨东河(渡口)水电站蓄水验收委员会,开展蓄水验收工作。现委托你院负责验收委员会筹备工作,拟定杨东河(渡口)水电站蓄水验收工作大纲,做好验收具体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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