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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大宁河龙溪镇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巫山县龙溪镇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山发改文2012〕85)收悉。为提高巫山县龙溪镇的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巫山县大宁河龙溪镇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河道管理站。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龙溪镇。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场镇防洪为主,兼有岸坡治理、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河道3.4公里,新建堤防总长4.7公里,其中:大宁河干流两岸新建堤防护岸0.9公里,一级支流长溪河两岸新建堤防护岸3.5公里,二级支流红岩溪新建堤防护岸0.3公里。工程主要由防洪堤和景观工程等组成,堤型主要采用格宾笼挡土墙+格宾护坡形式。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7285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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