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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巫溪至湖北神龙架公路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2〕1680号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巫神路三期工程立项的报告》(巫溪发改文〔2012〕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2013年部分国省道升级改造建议计划项目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渝交委计〔2012〕107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溪县宏发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该项目位于巫溪县。路线起于双阳乡政府,止于渝鄂交界处大九湖乡,全长约24公里(不含湖北境内),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具体设计方案及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确定。
三、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1亿元(不含湖北境内)。资金来源:拟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市级财政补助及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解决。具体出资方式及比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落实。
接文后,请你委督促业主深入论证技术方案,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等相关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将可研报告报我委审批,并就两省交界处建设工程、建设方式及投资分担等协调一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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