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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璧南河熊家桥至中心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予审批璧山县璧南河熊家桥至中心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2012〕84号)收悉。为提高璧山县城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璧山县璧南河熊家桥至中心堰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璧泉街道及青杠镇璧南河段。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城镇防洪为主,兼有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河道9.3公里,包括璧南河熊家桥至祝家桥堰、祝家桥堰至中兴堰两段;新建堤防总长16.2公里,其中:熊家桥至祝家桥堰段两岸新建堤防10.8公里,祝家桥堰至中兴堰段两岸新建堤防5.4公里。拆除已成狮子堰,改造中兴堰和祝家堰为翻板闸。工程主要由防洪堤、排洪箱涵、排洪明渠和下河梯道等组成,堤型主要采用抛石护脚+格宾挡墙+格构草皮护坡型式。熊家桥至祝家桥堰段防洪工程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祝家桥堰至中兴堰段防洪工程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5120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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