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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璧南河朱家桥至大旺桥段防洪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予审批璧山县璧南河璧城街道段(朱家桥至大旺桥)防洪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璧发改〔2012〕24号)收悉。为提高璧山县城区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璧山县璧南河朱家桥至大旺桥段防洪护岸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璧城街道璧南河段。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为主,兼有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河道1.9公里,包括璧南河朱家桥至大旺桥、三角滩河三角滩桥至璧南河汇合口两段;新建堤防护岸总长3.8公里,其中:璧南河两岸新建堤防护岸2.5公里,三角滩河两岸新建堤防护岸1.3公里;疏浚河道1.6公里。工程主要由防洪堤、排涝箱涵和下河梯道等组成,堤型采用格宾镇脚+格宾生态护坡型式。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4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590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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