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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庆市高速公路LED照明节能减排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2〕1829号


市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LED节能减排项目的请示》(渝高速文﹝2012﹞547号)收悉。为推广实施LED绿色照明节能示范工程,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核准重庆市高速公路LED照明节能减排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渝宜路奉节至巫山段、云阳至奉节段、奉节至巫溪段,以及渝合路相关路段。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计安装LED节能灯具11062盏,其中改造路段灯具2833盏,新建安装8229盏。基本照明以60WLED代替100W高压钠灯,加强照明以100WLED代替250W高压钠灯、190WLED灯代替400W高压钠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2135万元,其中:购置安装11062盏LED灯具工程费用17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万元,预备费用1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五、建设工期: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进一步深化LED灯具替换高压钠灯功率选取方案,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细化管理节能措施,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成投用,注重项目实施后评估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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