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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神华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2〕1824号

万州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神华码头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万州发改交能〔2012〕37号)收悉。该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重庆神华万州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对电厂的正常运转起到重要的作用,结合重庆西科水运工程咨询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神华神东电力重庆万州港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长江右岸。新建1000吨级大件泊位1个和3000吨级(兼顾5000吨级)散货泊位4个,年设计通过能力1550万吨,同时建设供配电、照明等配套工程。
大件泊位采用两级平台+履带起重机方案,散货泊位采用趸船上设置装卸船机械+皮带机输送的斜坡码头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927万元,资本金比例为30%。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11678万元,由项目法人出资,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四、招标方案
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下阶段,请进一步优化大件泊位的布置和散货泊位的结构形式等内容。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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