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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天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气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能〔2012〕1757号

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天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热余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2〕3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天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余热余气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电力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前期手续。该项目需按程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通知有效期两年。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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