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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区域防震减灾中心涪陵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2〕1718号


重庆市地震局:
你局《关于报送重庆市区域防震减灾中心涪陵分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震函〔2012〕110号)收悉。按照市政府要求,为有效提升涪陵地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和增强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2〕79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地震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松翠路52号,占地约2亩。
三、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768平方米,专业设备133台套。其中:办公用房468平方米;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含机房)450平方米,专业设备92台套;地震监测台网数据中心150平方米,专业设备27台套;地震科普宣传中心200平方米,专业设备14台套;应急装备保障功能区100平方米,应急值班用房100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300平方米以及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11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万元,预备费10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三峡后续规划工作专项资金和国家地震局投资补助等资金829万元,涪陵区财政配套资金330万元。
六、招标方案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咨询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
八、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监督制;要强化项目组织和管理,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
请据此抓紧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报批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待投资概算报经我委审批且具备建设条件后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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