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2011年耕地较少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项目后续有关工作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2〕1610号


武隆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呈请审批2011年江口水库耕地较少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2〕134号)收悉。经与市水利局研究,原则同意你们请示意见。同意将2011年江口水库耕地较少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结余资金261.31万元继续用于原项目建设,即在原批复的石桥乡贾角村、八角村建设土坎范围内,增加石坎建设及相关的水系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坡改梯面积489亩,其中:石坎坡改梯52亩,土石混合坡改梯437亩,配套建设80立方米矩形蓄水池7口,沉沙池18个,截排水沟2.9千米,作业便道2.2千米。
新增建设内容的施工,若原中标单位具备承包能力,由原中标单位继续实施,按原中标合同单价签订合同,严格投资控制和质量管理;若原中标单位不具备再继续承包能力,应严格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依法组织公开招标。
请你们按照编制的实施方案抓紧组织施工,争取项目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