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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涪陵聚龙清溪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2〕1420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涪陵220KV清溪送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2〕116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2〕57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建设220千伏涪陵聚龙清溪输变电工程有利于满足聚龙电力电网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保障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可以满足龙桥热电联产项目电力送出需要。
二、项目业主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三、项目位址
涪陵区清溪镇四合村徐家湾。
四、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将原110千伏清溪开关站升压改造为220千伏清溪变电站,主变规模最终3×24万千伏安,本期2×24万千伏安。
220千伏出线最终10回,本期6回。
110千伏出线最终12回,现有8回,本期暂不出线。
10千伏本期暂不出线。
电容器无功补偿最终3×6×8000千乏,本期3×6×8000千乏。
扩建220千伏油房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220千伏龙桥至清溪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为2×22公里,导线截面2×400平方毫米。
新建220千伏清溪至平原两条单回线路,线路长度分别为7.4公里和7.6公里,导线型号2×JL/G1A-300/40。
利用现110千伏油房至清溪双回线路(220千伏线路降压运行),两端分别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改建形成220千伏油房至清溪同塔双回线路。两端新建线路长度分别为2×0.7公里和2×0.5公里,导线型号2×JL/G1A-400/35。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五、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20560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9982万元,建设期利息57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0%为业主自筹,其余80%利用银行贷款。
六、建设工期
2013年建成投运。
七、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02201200013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20KV清溪输变电工程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2〕22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2〕28号)等。
九、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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