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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20千伏荣昌梅石坝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2〕1425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荣昌220千伏梅石坝变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1〕243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2〕54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110千伏红石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开断110千伏梧桐至桑树坡双回线路接入梅石坝站,梧桐侧开断点至梅石坝站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约为2×1.6公里,桑树坡侧开断点至梅石坝站同塔双回架设,线路长度约为2×1.5公里。线路型号均为LGJ-2×300。
开断110千伏邮亭至梧桐(南)线路接入红石站,接入段线路长度约为0.6公里,导线型号LGJ-300。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149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1457.03万元,建设期利息36.97万元;间隔扩建部分329万元,110千伏邮亭至梧桐(南)线开断接入红石站线路部分425万元,110千伏梧桐至桑树坡线路开断接入梅石坝站线路部分732万元,光纤部分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3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建50022020100000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足规选〔2011〕46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0年度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0〕63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0〕129号)等。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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