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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2〕1338号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汇总报送的《关于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高科文〔2012〕69号)收悉。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集铁路、长途、公交、轨道、出租及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设施为一体,是重庆主城主要客运枢纽、重要的城市门户和地标性建筑。工程涉及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集团)、重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枢纽集团)、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运集团)和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集团)四家业主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庆火车北站建设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2—104号),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投资分担”原则组织实施。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根据市政府2012—104号专题会议纪要和各产权单位联合签署的《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投资委托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由高科集团作为项目业主代表,履行业主职责;共同委托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总建筑面积25.55万平方米(地上约4.16万平方米、地下约21.39万平方米),地面广场11.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面景观广场,长途、公交办公用房及站场,轨道10号、4号线站台等。按功能及产权单位权属界面划分为:
(一)长途客运站。总建筑面积49284平方米,地面广场298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层(9.000米标高层)长途站场及配套用房(红线范围内至紧邻道路中心线),负一层(0米标高层)顶板以下长途车站候车室及配套用房。产权单位:市交运集团。
(二)公交站场设施。总建筑面积24573平方米,地面广场327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层(9.000米标高层)公交站场及配套用房(红线范围内至紧邻道路中心线),负一层(0米标高层)顶板以下公交车站换乘通道区。产权单位:市枢纽集团。
(三)市政综合交通及换乘设施。总建筑面积141906平方米,地面广场562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层(9.000米标高层)除交运集团、枢纽集团权属范围以外的景观广场工程,负一层(0米标高层)顶板以下除市交运集团、市枢纽集团权属范围以外的主下穿通道、出租车落客平台、交通分配厅、配套和集中商业;负二层(-6米标高层)顶板以下社会停车场。产权单位:高科集团。
(四)轨道换乘厅及站台设施。总建筑面积3975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负三层顶板以下所有工程,包括:负三层(-11米标高层)轨道换乘厅与设备用房,负四层(-16.5米标高层)轨道10号线站台,负五层(-23.5米标高层)轨道4号线站台。产权单位:市轨道集团。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重庆火车北站综合换乘枢纽工程总投资279810万元,由各产权单位按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既定原则分担。其中土地价格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04)精神,按100万元/亩行政划拨用地价格执行,由除市轨道集团外其余三家业主按各自占地面积分担。负二层(含负二层)以上土石方工程及围护费用,由高科集团、市枢纽集团、市交运集团按各自承担的除土石方以外的工程费用比例分担;负二层以下土石方工程费用由市轨道集团承担。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各业主承担工程费用的比例分担。资金来源为:
(一)长途客运站,总投资395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386万元(含土石方工程费约2367万元),建设用地费约5059万元。由市交运集团承担。资金来源按自筹及申请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
(二)公交站场设施,总投资258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505万元(含土石方工程费约1391万元),建设用地费约6944万元。由市枢纽集团承担。资金来源按既定渠道安排。
(三)市政综合交通及换乘设施,总投资1560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25329万元(含土石方工程费约11242万元),建设用地费约8444万元。由高科集团承担。资金来源由北部新区财政性资金安排。
(四)轨道换乘厅及站台设施,总投资584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6794万元(含土石方工程费约6600万元)。由市轨道集团承担。资金分别纳入轨道4号线、10号线总投资,按既定渠道安排。
根据《投资协议》,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业主分别暂按上述工程费用及土石方工程投资分阶段按比例拨付工程进度资金,待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按批准的总投资执行。
四、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为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及室内精装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按市政府对渝发改文〔2010〕1490号文件批示要求,设计采取直接委托;根据市政府《2012年计划开工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2—132号)精神,工程施工采取直接委托。
五、建设工期:项目总建设工期36个月。
六、其他
鉴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系统性和特殊性,在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实施时,须同步配套实施火车北站北广场轨道4号线区间、10号线区间及南广场系统工程。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并降低施工风险,同意由市轨道集团配合重庆火车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同步启动实施相关轨道节点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北站北广场轨道4号线区间长2707.5米、轨道10号线区间长1570米。南广场轨道车站及换乘设施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10号线区间400米,环线区间200米。总投资117293万元,由市轨道集团承担,资金分别纳入轨道4号线、10号线、环线总投资,按既定渠道安排。
请重庆高科集团根据评估意见,抓紧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加快启动工程招标等开工准备工作。各业主要根据本次批复,落实并按有关协议及进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主体功能与站房同步投用。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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