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2〕338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彭水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资计〔2012〕30号)收悉。鉴于今年以来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运行,且随着当地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污水产生量有增加趋势,确需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经研究,同意开展彭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