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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港永川港区松溉作业区大陆溪码头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交函〔2012〕325号

永川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核准重庆渝恒港口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大陆新港码头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永发改委〔201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按照《重庆港总体规划》,结合市交委《关于重庆渝恒港口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大陆溪码头岸线选址的通知》(渝交委港航〔2012〕32号)的意见,为有效解决永川境内砂石码头散乱现象,消除松溉作业区货运码头与客运渡口相互干扰的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后方工业园区发展,同意重庆港永川港区松溉作业区大陆溪码头工程开展前期工作。
二、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认真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特别是要结合该区域产业和物流布局、相邻港口布局认真研究论证本项目功能、规模、服务范围等,并及时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行洪论证、通航安全等要件,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我委核准。


二O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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