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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弹子石立交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2〕1236号

市城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批弹子石立交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城投文〔2012〕106号)及《关于弹子石立交工程(二期)采用施工建设代理方式进行实施的函》(渝城投函〔2012〕311号)收悉。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弹子石立交二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市城投公司。
二、建设地点:南岸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位于朝天门长江大桥东引道与盘龙大道相交处,全长2875米,包括朝天门大桥东引道445米,盘龙大道248米,A匝道462米,D匝道297米,E匝道212米,F匝道477米,G匝道560米,H匝道175米,及排水、交通、照明、跨线桥、人行地通等附属工程。
四、主要技术标准:立交采取全互通式“8”字型形式。朝天门大桥东引道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36.5米。盘龙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I级,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幅宽度44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29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7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91万元(含暂列征地拆迁费8477万元),基本预备费206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10万元。征地拆迁及费用由南岸区政府负责,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通过市级城建资金、你公司自有资金和商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招标范围为建设管理代理业主、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其中建设管理代理业主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其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勘察设计可不招标,仍执行原朝天门大桥勘察设计合同。
七、请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落实资金来源,完善有关手续,按期开工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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