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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2〕298号

市环卫集团:
你公司《关于开展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环集文〔2012〕72号)收悉。为有效治理餐厨垃圾产生的环境污染,改善当地环境,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开展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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