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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社函〔2012〕279号
市文化广电局:
你局《关于开展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渝文广函〔2012〕74号)收悉。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已纳入《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根据市政府《关于重庆艺术学校迁建专题会议纪要》(2012-73),按照“一次规划、一次征地、分步实施”原则和要求,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开展重庆艺术学校迁建项目前期工作。
请按照“当期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的原则,请抓紧做好规划、国土、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方案、资金筹措等相关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按规定程序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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