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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綦江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2〕275号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綦江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投文〔2012〕99号)收悉。鉴于近年来綦江区污水处理厂已接近满负荷运行,且随着綦江区城区快速发展,污水产生量持续增加,需抓紧扩建污水处理能力。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要求,经研究,同意开展綦江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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