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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渡口立交及迎宾立交工程有关事项的函

渝发改投函〔2012〕268号


市城乡建委:
你委《关于开展大渡口及迎宾立交代理业主招标工作的函》(渝建函〔2012〕242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主城区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及《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制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10号),经研究,同意你委组织实施大渡口立交及迎宾立交项目,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建设管理代理业主,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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