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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石杨路拓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投函〔2012〕204号

市城乡建委:
你委《关于开展石杨路拓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渝建函〔2012〕24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批准的《2012年主城区市级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经研究,同意你委开展石杨路拓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一、工程起于石桥铺立交,经陈家坪立交、五台山立交,止于石坪桥立交,全长2.45公里,路幅宽35米,车行道由双向四车道扩宽为双向六车道。
二、根据《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制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10号),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代理业主。
三、请据此与财政、规划、国土、环保、市政等部门衔接,深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办理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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