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2〕664号
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重庆北碚地质环境监测站关于北碚区七一桥至污水处理厂库岸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碚发改〔2012〕84号)收悉。北碚区七一桥至污水处理厂库岸治理工程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提前启动实施项目,结合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北碚区七一桥至污水处理厂库岸治理工程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渝国土房管〔2011〕656号)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2〕160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项目法人:北碚地质环境监测站。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设置桩板墙65根和对局部坡面进行护坡。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2011〕656号文。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1052.6万元。其中,主体建筑工程费842.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54.1万元,独立费用105.9万元,基本预备费50.1万元。资金来源:统筹纳入三峡工程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项目勘查费另行审核安排。
五、建设工期:5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任务、投资”双包干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八、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