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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东方红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石柱县东方红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2011〕198号)收悉。为提高石柱县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和城乡供水,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石柱县东方红水利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石柱水利电力开发总公司。
二、建设地点:石柱县悦来镇密红村,所在河流为龙河二级支流龙洞溪。
三、建设任务:以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和灌区工程组成。大坝枢纽包括大坝、取水和放空建筑物,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7.6米,正常蓄水位973米,总库容1059万立方米;灌区工程由干渠、支渠和跌水电站组成,渠道全长60公里(其中:干渠长18公里,支渠长42公里),跌水电站装机容量640千瓦。工程供水范围为龙沙镇、桥头乡、三河乡等3个乡镇场镇和农村灌区,设计供水人口4.4万人,设计灌溉面积3万亩。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及取放水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渠系及电站工程为5级,渠系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电站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东方红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1582亩(其中耕、园地733亩,林地594亩)。规划水平年搬迁人口618人,生产安置人口565人,拆迁房屋面积4万平方米。
六、工程投资:依据2012年4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39242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石柱县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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