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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50N/2012-418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12-06-01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2-06-0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鸡冠石污泥处理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2]167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开展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扩建工程的请示》(渝水资计〔2012〕17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避免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经研究,同意开展鸡冠石污泥处理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规划、国土、环评、节能评估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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