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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涪陵区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建设时限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2〕562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涪陵区医疗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可研批复建设时限延期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2〕191号)收悉。2010年7月,我委以渝发改环﹝2010﹞675号文件批复了涪陵区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时限为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根据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22号),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建设时限调整为2010-2012年。请你们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工程建设,完善基本建设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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