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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神女居委会小区滑坡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2〕484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神女居委会小区滑坡(治理总表序号129)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山发改农〔2012〕43号)收悉。巫山县神女居委会小区滑坡治理工程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范畴,结合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房管〔2011〕483号文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2〕153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在斜坡坡面整治后设置格构锚杆,在坡脚陡坎处设置重力式挡土墙,在墙趾及坡顶分别设置1条截排水沟,总长391米。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2011〕483号文。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65.4万元。其中,主体建筑工程费200.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9.3万元,独立费32.6万元,基本预备费12.6万元。资金来源:争取纳入后续规划地灾防治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勘查费另行审核安排。
四、建设工期:110天。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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