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新津乡老集镇变形体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2〕394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云阳县新津乡老集镇变形体(治理总表序号165)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云发改农〔2011〕541号)收悉。云阳县新津乡老集镇变形体治理工程(治理总表序号165)为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范畴,结合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房管〔2011〕603号文和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2〕24号),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定额。
二、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设置抗滑桩22根。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渝国土房管〔2011〕603号文。
三、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74.4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主体建筑工程费214.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4.5万元,独立费32.2万元,基本预备费13.1万元。资金来源在你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结余资金平衡安排。项目勘查费另行审核安排。
四、建设工期:45天。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县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