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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江东护岸群沱子安置房高切坡防护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地〔2012336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涪陵区江东护岸群沱子安置房高切坡防护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涪发改文〔201214号)收悉。涪陵区江东护岸群沱子安置房高切坡防护工程为库区新增高切坡防护工程,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做好前三峡地质灾害防治后期扫尾收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发改地〔20111544号)要求,结合市移民局渝移发规字〔201185号文和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求精〔20121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标准。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工程防护面积2295m2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概算为81.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2.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4.2万元、独立费10.4万元和基本预备费3.9万元。资金来源在你区三期地灾高切坡防护项目结余资金中安排。项目勘查费另行审核安排。
四、建设工期:2个月。
五、招标核准:施工单位的选择按三期既有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请你区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接此批复后,请加快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O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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