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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碚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灾后重建水土镇供水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2〕70号

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北碚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灾后重建水土镇供水工程立项的请示》(碚发改〔2011〕207号)收悉。根据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北碚区复兴镇移民安置区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批复》(渝财农﹝2011﹞526号)及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北碚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灾后重建水土镇供水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北碚区静观镇双塘村至水土镇斜石二号桥。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采用DN250mmPE管,敷设供水管网3.1公里。工程建成后,可恢复13372人的安全饮水,改善移民安置区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9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26万元(渝财农〔2010〕297号文已下达),北碚区自筹72万元。
四、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请你区按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用地、环评等手续,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要加强后扶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渝水移〔2011〕9号文的要求,逐步推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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