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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宁河街道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717号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巫溪县宁河街道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1〕423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结合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巫溪县宁河街道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溪县旭阳市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巫溪县宁河街道。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24.99千米,管径DN400。污水输送至巫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服务范围为巫溪县宁河街道。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5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2万元,基本预备费26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巫溪县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2-2013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核实污水量,优化设计参数,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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