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武隆仙女山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1〕1705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110千伏武隆仙女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1〕123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1〕87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主变规模最终3×4万千伏安,本期2×4万千伏安。
110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2回。
35千伏出线最终8回,本期5回。
10千伏出线最终24回,本期16回。
无功补偿最终3×2×3000千乏,本期2×2×3000千乏。
按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按最终规模征地,土建一次完成。
扩建220千伏武隆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武隆至仙女山双回架空线路,线路长度为2×16公里,导线型号LGJ-300/25。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6658万元。其中,变电站部分3951万元,间隔扩建部分217万元,线路工程架空部分2122万元,站端通信部分125万元,通信线路部分237万元,线路工程电缆部分117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2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六、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