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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隆县土坎乌江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1〕1660号

武隆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武隆县土坎乌江大桥及引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委文〔2011〕146号)收悉。该项目建成后将国道319与县道巷双路连接,完善了区域路网结构,增强了乡镇之间的经济联系,有利于促进武隆县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武隆县交通开发总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该项目位于武隆县土坎镇。原则同意大桥采用连续刚构桥型,桥梁正线长约576米,两岸引道长约62米,改建北岸巷土公路约2740米。全线采用高等级路标准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确定。
  三、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940万元。资金来源由武隆县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解决。具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落实。
  接文后,请根据评估报告意见,加强区域及交通流量分析,深入开展工程地质勘察,科学论证桥位选址,进一步优化桥型建设方案及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二O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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