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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业务用房购置项目立项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1〕1613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购置业务用房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1〕780号)收悉。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现有用房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鸿程大厦,购置于1998年,建筑面积4030平方米。由于房屋建筑空高较矮,设施设备陈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档案库房及交易大厅等功能用房面积不足,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以购置方式实施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业务用房搬迁项目,现予以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购置房屋地址:江北区建新东路融景城融景中心写字楼。
二、购置房屋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5850平方米。其中:(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62平方米;(2)档案库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3)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88平方米。
三、购置费用按8500万元控制,资金来源为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筹解决。
四、接此批复后,请按有关房屋购置管理办法完善购置合同及有关手续。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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