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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渝发改能〔2011〕1425号

万盛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万盛发改文〔2011〕9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电力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好该项目的前期工作,按规定完成工程核准所需的前期手续。该工程需按程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通知有效期两年。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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