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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泰穗农林生态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1380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涪陵区泰穗农林生态园区田间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1〕634号)收悉。为加强泰穗农林生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经研究,同意实施涪陵区泰穗农林生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涪陵区蔺市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蔺市镇泰穗农林生态园区(飞水、铜鼓等9个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土地整治2500亩,其中:新建机耕道13200米,新建1.5米×1.2米灌溉渠道15000米,新建灌溉蓄水池3口(共1700立方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市统筹预算内基建资金包干补助250万元,业主自筹200万元。
五、招标范围。达到市政府办公厅渝府发〔2010〕12号文规定的施工合同,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你委加强招投标及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一一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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