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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三峡库区巫山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1324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三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巫山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山发改文〔2011〕102号)收悉。为有效保护三峡库区巫山县湿地资源,提高三峡库区水源涵养能力,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为目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实现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根据市环保局《关于重庆三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巫山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七里—龙溪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经研究,同意你县实施巫山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二、建设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为巫山县大宁河流域,涉及双龙、大昌、福田、龙溪等4个乡镇。项目区总面积4275公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宣教培训工程、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其中:
(一)湿地保护工程。建设湿地保护管理总站1处,面积440平方米;设置管护点2处,面积各100平方米;建设野生动物救护站1处,面积200平方米;建设界碑40个,界桩50个,宣传牌8个,区牌5个;购置野生动物救护设备1套,配置巡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设备。
(二)湿地恢复工程。实施湿地植被恢复150公顷,封山育林300公顷,水禽栖息地改善50公顷。
(三)科研监测工程。建设气象及水文水质监测站1个,固定样地2个,鸟类环志站1个,面积100平方米;鸟类观测台1座,棚舍500平方米,围栏500平方米;建设标本制作室100平方米,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100平方米,配置相应科研监测设备。
(四)宣教培训工程。制作宣传教育标牌,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模型,并配备相应的宣教仪器设备等。
(五)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配套进行各保护站、点的道路、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5万元,其它费用184万元,预备费111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投资1200万元,县财政配套300万元。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土建施工、重要设备采购及达到渝办发〔2012〕12号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 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待纳入国家年度投资计划后方能动工建设。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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