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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生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205号

重钢集团: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重庆长生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重钢文〔2011〕131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防止长生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造成的二次污染,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长生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址:长生桥垃圾填埋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一座和相应的配套设施,日处理渗滤液400立方米,采用外置式膜生物反应器+两级碟管式反渗透系统组合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3排放限值。服务范围为长生桥垃圾填埋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466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其中:工程费用5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8万元,基本预备费46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投资和你公司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你公司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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