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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等十二个气象观测场标准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1172号

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批重庆市璧山等十二个气象观测场及配套设施标准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气函〔2011〕91号)收悉。为改善气象探测环境,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根据《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发展与改革试验区气象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和《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结合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璧山等12个气象观测场标准化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气象局。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开县、梁平县、荣昌县、北碚区、奉节县、云阳县、万州区、长寿区、潼南县、大足县。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对璧山等12个气象观测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扩建观测场305平方米,改造测场业务用房350平方米,平整场地和植 草14050平方米,新建或改建围墙、道路等配套设施(详见附件)。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77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364万元(中气函﹝2011﹞151号文已安排),市预算内统筹资金203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203万元。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投资估算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定必须招标标准的土建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六、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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