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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产能扩建项目备案报告

渝发改工〔2011〕118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提升整车生产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重庆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拟实施发动机产能扩建项目。经审查,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已核准(渝发改工〔2011〕835号)。按照汽车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现上报你委备案。
一、项目名称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产能扩建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年产40万台发动机。新增建筑面积共计149990平方米,新增工艺设备仪器568台/套,其中:国产设备仪器164台/套,进口设备仪器404台/套。新建缸体机加车间、缸盖机加车间、曲轴机加车间、发动机装配试验车间、质量检查部等生产设施;新建汽油/机油库、性能测试房(DYNO)、化学品库房等生产辅助设施;新建综合动力站房(含110kV/10kV降压站)、天然气调压站房、叉车充电维修房等公用工程设施;新建废水处理站、固废处理站等环保设施;新建行政办公楼、职工食堂等行政和生活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9000万元(折合52878.79万美元),其中建设投资333000万元(折合50454.55万美元,含外汇29760万美元),流动资金16000万元(折合2424.24万美元)。由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期
项目建设用地坐落于北部新区大竹林-礼嘉组团F25-1号,占地面积为401534平方米(约602亩)。建设期为26个月。
五、社会经济效益
建成投产后,年销售收入327186万元,销售税金2129万元。
六、项目节能
项目建成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47.56Kg标煤/万元,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15.13Kg标煤/台。
项目资料已同时从网上报送你委。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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