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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167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投资概算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1〕390号)收悉。为有效治理医疗废物产生的二次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审报告,经研究,现将涪陵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以及配套的收运系统,总建筑面积1045平方米,本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313.7平方米,蒸煮车间629.7平方米,锅炉房及加氯间56.5平方米,门卫房及配电室45.4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2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9万元,基本预备费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54万元(已下达),其余资金由你区自筹。
三、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必须在概算控制数以内限额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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