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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1157号

城口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城发改委文〔2011〕301号)收悉,为改善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现状,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根据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城口县明通镇等7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城口县鼎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城口县明通镇、高观镇、高楠乡、蓼子乡、东安乡、鸡鸣乡、岚天乡。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垃圾转运站7座,购置相应收运设备。近期(2015年)垃圾转运能力65吨/日,远期(2020年)垃圾转运能力90吨/日;采用收集点+压缩转运站模式,垃圾转运至城口县垃圾处理场处理。服务范围为城口县上述7个乡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6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4万元,基本预备费14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城口县自筹。
五、建设工期: 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优化总图布置方案,减少占地面积。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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