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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溪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八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982号

梁平县、垫江县、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们有关审批重庆市龙溪河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第八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梁平发改文〔2011〕30号 、垫江发改委文〔2011〕61号、长发改文〔2011〕109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1〕22号)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1〕 50号),经研究,同意实施龙溪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第八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梁平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龙溪河灌区垫江片管理处,龙溪河大灌区长寿片区管理处。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计灌面11.29万亩(梁平3.04万亩、垫江4.39万亩、长寿3.86万亩),其中:新增5.01万亩(梁平1.38万亩、垫江1.89万亩、长寿1.74万亩),改善6.28万亩(梁平1.66万亩、垫江2.5万亩、长寿2.12万亩)。
主要建设内容:本期续建及整治干支渠13条总长73.39千米,其中:整治13条49.24千米,续建5条24.15千米;整治及续建各类渠系小型建筑物299座,其中:分水闸3座、放水洞51座、公路桥1座、人行桥132座、排洪槽58座、泄洪洞54座。其中:
梁平片区:续建及整治干支渠3条总长25.62千米,其中:整治3条21.04千米,续建1条4.58千米;整治及续建各类渠系小型建筑物143座,其中:放水洞21座、公路桥1座、人行桥64座、排洪槽35座、泄洪洞22座。
垫江片区:续建及整治干支渠7条总长23.21千米,其中:整治7条15.41千米,续建2条7.8千米;整治及续建各类渠系小型建筑物99座,其中:分水闸3座、放水洞18座、人行桥47座、排洪槽8座、泄洪洞23座。
长寿片区:续建及整治干支渠3条总长24.56千米,其中:整治3条12.79千米,续建2条11.77千米;整治及续建各类渠系小型建筑物57座,其中:放水洞12座、人行桥21座、排洪槽15座、泄洪洞9座。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7574万元(梁平2437万元、垫江2547万元、长寿259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投资6060万元(梁平1950万元、垫江2038万元、长寿2072万元),地方投资1514万元(梁平487万元、垫江509万元、长寿518万元)。
四、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快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水价改革。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以及投资估算额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规定的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由业主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投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

二O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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