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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工〔2011〕885号

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长铃〔2011〕036号)收悉,该项目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有利于你公司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整车生产能力,同意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安铃木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
三、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为年产整车25万辆,K系列发动机12万台及发动机铸造和机加8万件的生产能力。
四、建设内容
整车部分焊接、涂装及总装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建库房,使产能从20万辆/年增加到25万辆/年。K系列发动机扩建发动机铸造厂房,新建8万件/年K系列发动机铸造生产线;搬迁发动机总装线,在现有发动机总装厂房内新建K系列发动机8万件/年缸体机加生产线与8万件/年缸盖机加生产线;利用大办公室南面约5200m2空地,新建发动机总装厂房,将发动机装配生产线搬入,并进行改造,将其产能从6万台/年增加到12万台/年。本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约4956m2,新增工艺、检测设备约623台/套,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该项目不新增土地。
五、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4636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3652万元(含外汇6156万美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10984万元。资金来源由长安铃木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23个月,2012年12月完成。
七、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类第三类第(十九)条第1项“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的政策条目。鉴于该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以及国内银行贷款,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在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享受有关免税优惠政策。待项目采购设备商务合同签订完毕后,由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八、项目核准主要附件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1]093号)。
九、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销售收入37520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28898万元,新增销售税金12382万元。
十、项目节能
项目新增能耗约4405.7 Kg标煤,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约为0.012 Kg标煤。
十一、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望你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应对市场竞争,获取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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