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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开县丰乐镇井泉滑坡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的通知

渝发改地〔2011〕863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开县丰乐镇井泉滑坡(治理总表序号257)治理工程投资调整的请示》(开发改文〔2011〕65号)收悉。鉴于该治理工程已竣工,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工作,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68)精神,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移民局《关于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建〔2010〕501号)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工程结算审查报告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根据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开县丰乐镇井泉滑坡(治理总表序号257)治理工程再次调整投资概算评估报告>的报告》(渝咨〔2011〕22号),经商市财政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后投资审查的原则、方法和采用定额。
二、该工程原批复投资概算为4154.3万元,调整后投资概算为4471万元(上报投资4718.2万元,本次审减247.2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建筑工程费383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1.9万元,调增投资316.7万元。调增投资在你县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结存资金中安排。
三、请抓紧完善相关手续,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拨付剩余工程款和兑付农民工资,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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