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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城口高观输变电工程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能〔2011〕820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110千伏城口县高观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0〕224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资咨〔2011〕34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本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35千伏开关站,二期建设成为110千伏变电站。
(一)变电部分
主变规模最终2×6.3万千伏安,本期按35千伏开关站建设。
110千伏出线最终2回,本期不出线。
35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4回。
10千伏出线最终8回,本期不出线。
按户外常规无人值班变电站设计,按最终规模征地,除预留110千伏开关场外,其余土建一次完成。
扩建旦坪变电站35千伏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旦坪至高观双回线路,线路长度为2×19公里,降压为35千伏运行。其中:架空线路长约2×18.6公里,导线型号LGJ-300,同塔双回建设;旦坪站35千伏进线采用电缆,长约2×0.4公里,电缆型号YJV22-26/35KV-3×300。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6717.13万元。其中,一期变电站部分1180.24万元,架空线路部分1843万元,电缆线路部分120.93万元,通信设备79.44万元,光缆部分108.54万元,间隔部分45.3万元;二期变电站部分2753.55万元,线路改接部分27万元,电源侧扩建部分559.13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0%为业主自筹,其余80%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一期2011年建成投运;二期2013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节能方案
原则同意本项目的节能方案,请按照国家节能要求进一步开展节能设计,并确保节能专篇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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