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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主城港区大渡口作业区茄子溪码头项目调整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交〔2011〕766号

重庆泰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主城港区大渡口作业区茄子溪码头工程项目调整申请的请示》(渝泰字〔2011〕85号)收悉。我委曾以渝发改交〔2006〕906号文批复茄子溪码头工程项目。为有效整合码头不同功能区,实现土地集约使用,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213)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茄子溪码头项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核准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主城港区大渡口作业区茄子溪码头项目调整申请报告》及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庆主城港区大渡口作业区茄子溪码头工程项目调整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CIIC 11-20301)。
二、同意将原物流加工及交易区的功能合并到原物流仓储区,总用地规模由894.2亩调整为699.6亩,并通过对码头装卸作业区布局进行优化和对仓储形式及工艺进行改进,确保茄子溪码头原批复的港区吞吐能力及物流功能不受影响,即:新建3000吨级泊位4个,其中2个多用途泊位,2个件杂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188万吨,物流园区设计年入园量为200万吨。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14.49亿元,其中:码头及装卸作业区工程总投资为11.17亿元,物流园区总投资为3.32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5%,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融资解决。
四、其他事项仍按渝发改交〔2006〕906号文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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